关于许可方泰旭日研学(福建)国际旅行社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批复
榕文旅审〔2024〕42号
方泰旭日研学(福建)国际旅行社:
你社提交的关于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你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二、许可经营范围:
(一)境内旅游业务: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
(二)入境旅游业务: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旅游,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来内地旅游。
三、你社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四、你社应自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按规定足额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五、你社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六、本批复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社应持续符合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如许可事项发生变更,须及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X月X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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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3 16:42:32